阅读晓芒

灵魂的苦药

鲍桑葵的《美学史》是西方人第一部全面系统考察自己美学思想发展的专著,它给我们提供了在很大程度上言之凿凿的西方美学“信史”。鲍氏精通英、德、意、拉丁和希腊文,可以直接从原文进行引证。他多少带有几分自负地承认,他只在论及大希腊和中世纪美学时“没有能遵循治学者的金科玉律——绝对不引证自己没有从头到尾读过的一本书”(《美学史》中译本,第3页),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即侠在大学间家之中也是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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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给许广平的一封信中曾说到自己的内心矛盾:“或者是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种思想的消长起伏罢”,“所以我忽而爱人,忽而憎人;做事的时候,有时确为别人,有时却为自己玩玩,有时则竟因为希望生命从速消磨,所以故意拚命的做。”本文打算追溯一下鲁迅的这一矛盾在他的早期作品、特别是《文化偏至论》(1908年)中所埋藏的根苗,以揭示五四以来中国知识分子接受西方文化一开始就存在着的某种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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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收入了我近年来、特别是今年有关启蒙话题的一系列文章,其主旨是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如何在目前形势下酝酿新的一轮启蒙思潮,内容涉及对20世纪启蒙的理论反思,以及教育和女性、传统与现实、追思与回忆、书与人,最后是本年度我为《南风窗》杂志所开专栏的全部专栏文章,每篇一千多字,讲一个当下发生的现实问题。文章都是发表过的,蒙本丛书的主编李银河女士不弃,由我集结为一册,忝列其中,并非觉得这是些什么了不起的高论,而是想在今天国人普遍退缩沉默的社会风气里,努力喊出自己一点嘶哑的声音来,以免将来愧对这一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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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闻哈尔滨父子三人因抗强拆而自焚。近年来这种事发生得越来越多,人们的感觉似乎都已经麻木了,但通常人们对这类事情所表达的都限于道德义愤,而对事件的法律性质作更深追究的人并不多。当然,道德与法律有不可分割的关联,通常违法的行为也都是不道德的行为;然而,如果我们的眼光对这类行为始终只停留于道德义愤上,有些事情可能就说不太清楚。例如,在这起自焚事件中,官方强调自己的行为完全合乎程序,是被拆迁者要价太高,已经答应给105万了,还不满足,狮子大开口,要求赔1000万,还以汽油瓶、斧头和钢叉袭击执行人员。这一来就有了两种意见,一种是从道德的角度谴责政府违法强拆,一种也是从道德的角度谴责刁民难治。这样一来,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道德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呢?一方说政府利欲熏心,一方却说刁民趁机敲诈,如果不是以命相拼了,说不定还要告他们敲诈勒索罪。其实,按照三位自焚者所受到的损失来看,要1000万并不为过,经营了十几年,每人也只分得几百万,算什么?但对于年收入远小于此数的大多数老百姓来说,也许觉得这三个人太贪了,“要钱不要命”,因而减少对他们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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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见到媒体报导农民造飞机、农民造潜水艇、农民造机器人、农民造汽车等等的消息。不用说,造出来的都是山寨产品,一般没有什么实用价值。我们国家历来是个农业国,几千年来,衣民都只知道面朝黄土背朝天,饭都吃不饱,哪里还能想到造这造那。再加上见识的狭窄,农民通常不太相信他手上做熟了的那儿件工夫之外的东西。《庄子》里面有个故事,说一老翁浇地采取“凿隧而入井,抱壅而出灌”的笨办法,有人问他为什么不用桔棒,又快又省力,他竟然回答说:“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吾非不知,羞而不为也。”韩少功《马桥词典》中的罗伯的想法也异曲同工,有知青劝他把砍下的柴架在山上晒干了再挑下来,不是省力得多么?他说,连柴都懒得挑了,这人横看竖看也就没有什么活头了。不过,农民又有另一方面的投机性,只要他们看到新技术给别人带来了实惠,出于羡慕,他们还是很愿意模仿的,而且往往太愿意模仿了,一哄而起,反而当了冤大头。现在农民看得多了,有的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农民,而是当过农民工、甚至懂点技术的,但这种投机心态仍然是农民式的、山寨式的。山寨式的模仿只注意表面的相似,而不知道其中的原理,也不考察人家成功的背景和环境,要失败是毫不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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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对河北大学校园官二代驾车撞死学生案的指责和评论铺天盖地,当今“李衙内”的官父通吃心态激发了广大网民的民愤,“我爸是李刚”成为本周最酷的网络流行语。这不禁让我回想起前几年在学术界的一场关于孔子鼓吹的“亲亲互隐”的学案。该案起因于,孔子主张父子之间应当为双方做的坏事隐瞒(“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说这才是合情合理合乎道德的做法(“直在其中”),北京师范大学刘清平教授(现任职千复旦大学)认为这种“亲亲互隐”的不正之风正是导致今天社会普遍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此论一出,引起了儒家信徒们一哄而起的围攻,2005年出了一本《儒家伦理争鸣集——“亲亲互隐”为中心》,70万字中有60多万字是攻击刘清平的观点的。2007年,我针对该书再次发难,为刘清平的观点辩护,又遭到儒学阵营五员大将的轮番战。论战持续了一年半,最终以对方的厌战收兵结束,我的文章全部收在今年出版的《儒家伦理新批判》(重庆大学出版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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