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时:“新实践美学”不能走出实践美学的困境——答易中天先生
易中天先生的《走向“后实践美学”,还是走向“新实践美学”》一文,不仅对实践美学和后实践美学进行了两个方向的批判,更重要的是打出了“新实践美学”的旗号。相对于那些固守实践美学或对实践美学态度暧昧不明的人而言,这种观点可能更值得注意,也更有商榷的价值。易文不满意“旧实践美学”(即李泽厚代表的实践美学)的客观论和决定论,认为它“将作为一个被扬弃的环节而退出历史舞台”,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通过对实践美学的修正,重新确立实践范畴的核心地位,即以“新实践美学”取代实践美学,并抵挡“后实践美学”的崛起,这种企图却不可能实现。这是因为,所谓“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以实践哲学为基础,以实践作为美学的基本范畴,而这一点正是致命之处。不触动这个根本问题,在原有体系内的修修补补不能挽救实践美学。而“后实践美学”正是在新的哲学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体系,因此,像实践美学一样,“新实践美学”也不可能批倒“后实践美学”。尽管如此,易文在“新实践美学”的立场上毕竟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因此,仍有必要深入进行对话,以推进中国美学建设。
一、问题所在:现实还是超越?
后实践美学与实践美学的争论,涉及问题很多,但关键问题只有一个,即审美是一种现实活动还是超越性的活动。实践美学认为,审美发源于实践,决定于实践,是实践的历史的积淀,而实践是现实的活动,因此审美也具有现实性。把审美定位于现实,用李泽厚的话来说就是“美是客观的社会属性”、“美是理性向感性的积淀、内容向形式的积淀”、“美是人化自然的产物”(其他实践美学家表述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美是真(合规律性)与善(合目的性)的统一”、“美是现实肯定实践的自由形式”等。而“后实践美学”却认为,审美是超越性的活动,即超越现实的生存方式和超越理性的的解释方式,审美具有超越现实、超越实践、超越感性和理性的品格。正是这种超越性才使人获得了精神的解放和自由。在对待审美具有现实性还是超越性这一根本问题上,“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站在同一立场,并无区别。易文对我主张的审美属于“超理性领域”、“终极追求”等一概否定,甚至认为这些概念与美学无关。它认为所谓超越精神,“只能来源于实践并指向实践”,只能“诉诸实践,否则就没有意义”。事实并非如此。首先,超越性植根于人的存在(生存),而非外在的规定。易文以历史发生学的实证研究来代替和否定哲学思辨,这正是其方法论方面的失误。超越性作为生存的基本规定,只能经由生存体验和哲学反思而不证自明,而不能被历史经验证实或证伪。同时,不能断言超越性来源于实践。从历史上讲,超越性肯定与实践有关,但不能说仅仅是实践的产物,实践只是它发生的条件之一而非全部,不能把超越性还原为实践。这不是什么神秘主义,而是人的本质的无限性和哲学思辨的非实证性使然。至于说超越性“指向实践”则更没有道理。超越性作为一种精神性的、自由的、终极性的、形上追求,必然是超越实践的,怎么能是“指向实践”的呢?如果这样,岂不是说,人的一切精神追求都是为了物质生产(实践是物质生产是实践美学的基本规定),人只要物质生活满意就没有形上的诉求、就没有苦恼了吗?这是一种物质还原论,是对生存意义的贫化、对人的自由、超越品格的抹杀。当然,人的终极追求并不是只有一种形式,审美体验、哲学思辨、宗教信仰都体现了形上诉求。易文把超理性独归于老庄禅宗,排斥和否认审美的超理性,完全是没有道理的。
奇怪的是,易文同意我“生存意义问题不是现实努力所能解决的”论断,而这个论断正是针对实践美学主张的实践可以解决生存意义问题的。更奇怪的是,易文又断言“实践和审美都解决不了”生存意义问题,这样一来,实践美学和新实践美学主张的所谓实践、审美的自由本性就成为一句虚言。按照易文的逻辑,实践和审美都以现实为归宿,没有什么终极追求,也无法解决生存意义问题,人只能通过实践“使自己越来越成其为人”,这就是它所谓的“人的宿命”。如果这样,还要审美干什么,有实践不就成了吗?而且,这种只有现实没有梦想的人生不是太残酷了吗?它所谓的“人”只是一种有限性实践动物,是缺乏超越之维的现实的人,人的无限性被抹杀了。而事实是,在实践和现实之上,有人的超越性追求,也有审美对生存意义的体悟,这是生存体验和审美经验昭示给我们的。我们不会满足于现实,有生存本身的苦恼,要追问生存意义问题,这正是对“人的宿命”的抗争。因此,人不仅是现实的生物,更是形上的生物。这种超越性需求是审美的前提。在审美中,特别是在优秀的艺术中所领悟到的,不正是生存意义吗?这种领悟是不能“指向实践”和归结于现实的,相反,它正是实践和现实所不能解答的。
二、逻辑起点:实践还是生存
美学的逻辑起点是什么,这是关系到美学体系的合理性的关键问题。易文提出美学逻辑起点的三项规定:一、从逻辑起点到审美本质之间有中间环节。二、审美的其他规律要由审美本质推演出,不能从另外的原则引入。三、此逻辑起点必须是不可还原的。对此,笔者完全同意。同时,还应当补充一项重要规定,即此逻辑起点必须包含着推演出的结论即审美的本质,否则,就违背了逻辑规则。如果同意这些规定,就可以继续讨论下去。
我以生存为美学的逻辑起点,由生存的超越性推演出审美的超越本质。生存作为美学的逻辑起点,符合了前面的四项规定。它是最一般、最抽象的逻辑规定,一切具体存在都包含于其中,包括主体人和客体世界,都是从生存中分析出来的;物质生产(实践)和精神活动也包含其中。因此,生存是不可还原的源始范畴。而且,生存也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我存在着,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由此出发才能合理地推演出哲学和美学的体系。生存也包含着审美的本质,审美不是别的,而是生存方式的一种即超越的生存方式;由于生存的解释性,审美也是超越的解释方式。易文批评说“生存并不等于超越”,并且对这个推演过程加以质疑。生存的超越性只能由生存体验确证,经过现象学的体验和反思,就会领悟:生存不是已然的现实,而是一种超越的可能性;它不是指向现实或实践,而是指向超验的、形上的领域。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的王国···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①我们总是不满足于现实而有终极价值的追求,它被表述为自我实现、终极关怀、本真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形上的追求等。它没有确定解答,而只是超越的过程。生存的超越本质并不直接体现于现实活动中,它只是发生于现实生存的缺陷中,即由于现实生存的不完善性(异化的存在),人才努力超越现实。这种努力最终在充分的精神活动即审美活动中(同时也包括哲学思辨和信仰中)得到实现。同时,审美作为生存超越本质的实现,也具有了超越性,而由此就可以合乎逻辑地推导出诸审美规定性。这些审美规定性如主客同一、知情合一、感性与理性对立的克服、现象与本质对立的消失、超越时空、还有康德提出的审美的四个二律背反等,都源于审美的超越性。诸审美范畴如优美、崇高、喜剧和丑陋、荒诞、悲剧等也是对现实的超越性理解,从而获致对生存意义的自觉把握。当然,由生存范畴到审美范畴有若千中间环节,包括由自然(原始)的生存方式到现实的生存方式,到自由的生存方式的历史一逻辑的演变。由此可见,生存范畴已经包含着审美范畴,从生存范畴中就可以推导出审美范畴,审美是生存的超越本质的实现。这也就是说,生存范畴是美学的逻辑起点。
对以上的论证,易文不表赞成。它认为,美学的逻辑起点只能是实践或劳动(请注意,易文中实践与劳动是同义的)。它的理由只有一个:“是劳动使人成为人,是劳动使人获得了人的本质”。对这个论证,我们稍后再加以辩驳。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易文并没有考察劳动是否符合它为美学逻辑起点作的三条规定(还有我补充的第四条规定),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之一。很显然,实践或劳动并不符合这四条规定。第一,劳动不是最一般的、最抽象的、不可还原的逻辑规定,而只是具体的历史概念。劳动只是人的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手段,只是生存的一个具体方面。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广泛的生活领域,如性爱(人类自身的生产)、精神活动(生产)等,它们不能包括在劳动之中,也不是劳动的派生物。这就是说,劳动可以还原为更一般的生存,因此不能是逻辑起点。第二,从劳动概念不能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审美的本质,审美不包含于劳动的内涵之中。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劳动是物质生产,而审美是纯粹的精神活动。虽然劳动也有精神的参与,但只是附属的部分。而且更重要的是,劳动是不自由的现实活动,审美是自由的超越活动,二者本质不同。第三,易文分辨说,劳动到审美有许多中间环节,但由于审美不包含于劳动之中,从劳动中不能推导出审美本质,因此无论设置了多少个中间环节,其推导过程都不可能合乎逻辑。事实上“新实践美学”并没有严谨的逻辑推理,审美的本质并不是由劳动概念中推导出来的;它采用的是历史发生学的方法,即认为审美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这种历史发生学并没有充分地揭示审美的起源,因为审美固然与劳动有关,但还与许多其他因素有关,如性爱、巫术等。尤其重要的是,审美发生的内在原因是人的超越现实的精神追求,而它不包含在劳动之中,不能由劳动中推导出来。审美本质的逻辑证明不能被发生学代替,发生学只能部分地说明审美的起源问题,而不能说明审美的本质问题。以发生学代替逻辑证明,以审美起源代替审美的本质,这是“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共同的根本性错误。“旧实践美学”把实践作为基本范畴,也认为劳动产生了美,但它还采用了决定论的“积淀”说,认为人类的历史实践积淀为普遍的文化一心理结构,包括审美心理结构,因此实践决定了审美。“积淀”说已经遭到了普遍的批判,这里不再重复。这里想说明的是,“新实践美”用“实践创造了美,因此实践就是美的本质”的错误前提和错误推理得出了错误的结论。第四,关于审美的本质,易文提出“审美本质确证说”,实际上与“旧实践美学”的“人化自然”说或“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说并无不同。它所说的被确证的“人”是一个现实水平的概念,即由劳动造成而区别于动物的最低限度的人的规定(人被当作能劳动的生物),而不是对人的本质的最高限度的规定即对自由、超越本质的肯定。因此,把审美的本质确定为现实的人的本质,就不可能推导出其他具体的审美规定,因为审美已经丧失了自由、超越的品格,而本质上与其他活动无异。
三、内在规定:劳动与审美
易文断言劳动是美学的逻辑起点,而且“即便是在这种最原始、最简单、最粗糙、水平最低的生命活动中,也已经蕴涵着(而且必然地蕴涵着)艺术和审美的因素。”那么,劳动中究竟是什么成了审美的因素呢?易文认为:“蕴涵在原始劳动中的艺术审美因素就是劳动的情感性,以及这种情感的可传达性和必须传达性。”原来它所谓审美因素就是情感,如此而已。把审美的本质确定为情感,这种观点之不妥是不言自明的。审美当然会有情感,但不能说审美就是情感,也不能说情感就是审美,哪怕说情感是审美的因素也一样。审美不同于现实的情感,劳动的喜悦也不是审美,更不要说原始劳动产生的原始情感与审美的本质区别了。对此,我们有必要详细加以分析。
易文所谓的实践和劳动,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这一点,与实践美学一样。新老实践美学把实践当作美学的基本范畴和逻辑起点,但在论证中又把实践与劳动混同,特别是对原始劳动与实践劳动不加区别,认为原始劳动创造了美,这是一个绝大的错误。实践劳动是文明人类的社会化劳动,它具有自觉性,是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有社会分工,形成了生产资料的占有,而且在实践劳动中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原始劳动是原始巫术观念支配下的非自觉性的劳动,它没有生产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占有可言,因为当时的生产对象荒漠的自然界和野生动植物以及生产工具木棍和石器也不是生产资料,而所谓的“原始公有制”也不存在,它只是“无所有制”。原始社会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工,只有男女两性的自然分工。这个基础上也没有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而只有血缘关系。因此,原始劳动只是前实践劳动,而不是实践劳动。新老实践美学所谓“劳动创造了美”,等于说原始劳动创造了美,而不是实践创造了美。在这个前提下的“劳动的情感性”只能是原始情感,而原始情感受巫术观念支配,还不是真正人的情感,更不是自由的情感,如此何来“人的自我确证”?更进一步说,所谓“实践美学”和“新实践美学”也是名不符实了,它应当称为“原始劳动美学”。
即使不追究新老实践美学在劳动概念上的失误,权且把它们所说的劳动看作是实践劳动,也仍然不能在劳动中找到审美的因素。劳动是物质活动,是为了满足人的生理需要的生产活动,尽管它对人的发展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又不是自由的活动。劳动表明人仍然受到自然力(内在的自然和外在的自然)的压迫,在现实中体现为片面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并且是一种异化劳动。这种片面的、异化的劳动怎么能够体现人的自由自觉的本质呢?它所产生的情感又如何能成为审美的因素呢?劳动产生的情感是现实的情感,而现实的情感只是现实需求的反映,它与审美意识本质不同。而且,劳动产生的情感未必就是肯定的情感,在异化的、片面的劳动中,更多的是否定的情感,如痛苦、沮丧、麻木、压抑等,它们怎么会成为审美的因素呢?审美意识是一种超功利的、超现实的情感意志和知觉想像活动,它是自由的意识;它也不能由现实的情感延伸而来。在易文中与在实践美学中一样有一种对劳动理想化的倾向,把它当作最符合人的本质的活动,而实际上并非如此。马克思肯定实践的历史作用,同时又指出其现实形式是片面的、异化的、不自由的活动。在这方面也同样体现了历史与道德的二律背反。马克思认为只有克服异化劳动,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异化劳动的克服只有在未来的理想社会,其时劳动时间大大缩短、强度大大缩小、更符合人的兴趣,甚至成为人的必须。尽管如此,马克思也只是也没有忘记劳动毕竟不是最理想、自由、全面的活动,他认为人的全面发展不仅在劳动中,更在闲暇时间的大大增加,人们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艺术、体育等自由活动。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强调真正自由的领域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四、第一原理:审美确证什么?
易文最后提出了“审美确证说”,即认为劳动确证了人的本质,这种确证感就是美感。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劳动是否充分确证了人的本质;另一个问题是,劳动产生的确证感是否就是美感。
新老实践美学都认为劳动(或实践)确证(或对象化)了人的本质,因此劳动与审美是同一的。它们的理由是,劳动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因此实践能力就是人的根本能力,也就是人的本质。易文说:“劳动的意义在于,它不仅是人类谋生的手段,也是使人从猿变成人的根本原因。能够使人成为人的,也能证明人是人···劳动以其过程和产品证明人是人,人则以某种形式证明劳动是人的劳动。”关于劳动创造人的思想似乎无可置疑,但对劳动的肯定不能排斥其他因素。体质人类学认为,正是由于人这个物种在体质上的缺陷,才不得不突出发展了智力以及劳动能力。另外,关键在于,新老实践美学强调的“人”究竟是什么内涵;它原来只是区别于动物的、有劳动能力的人,这种意义上的人只是人的最低限度,而不是人最高限度。人的本质是什么,在最低限度上说是有智慧、能劳动、使用语言等,这些都可以实证的有限性,而不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最高本质是人的无限性,即追求自由的超越性。劳动只是对人的有限性的确证,是对人的最低本性的确证,而不是人的无限性和最高本质的确证。劳动不是自由的活动,因此也不能充分确证人的最高本质。
易文认为劳动确证了人的本质,这种确证感就是美感,“只要能使人体验到确证感,它就是审美对象”、“美是能够确证人是人的东西”。劳动只是满足了人的有限的物质需求,体现了人的有限的物质创造能力,因此劳动不能确证人的自由本质,这种“确证感”是有限的,它不是自由的情感,因此也不可能是美感。这一点,“新实践美学”比“老实践美学”更不如,因为它企图直接从劳动体验中找到美感,直接把劳动感受等同于美感,而“老实践美学”还意识到二者的区别,创造了“积淀说”来加以沟通。劳动感受不同于美感,这是不言自明的事实。易文为了掩饰这种逻辑上的漏洞,又声称在劳动感受与美感之间有许多中间环节。这种补白不仅无济于事,而且又带来了体系上的矛盾。问题不在于劳动感受与美感之间有没有中间环节,而在于易文认为二者是同一个东西,而事实上二者是异质的,劳动感受不是自由的体验,而美感是自由的体验。
易文由劳动确证人到审美确证人,不仅在逻辑上和实际上都讲不通,而且这种“审美确证说”也是十分贫乏的。它只是把审美等同于对“劳动的人”或“现实的人”的肯定,把美感等同于劳动感受,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而审美的无限丰富的内涵都被抛弃了。实践美学囿于实践概念的局限性,陷于抽象、空洞的思辨,无法延伸到具体的审美规定,也不能解释具体的审美现象,它作为一个美学理论一直是不成体系的。因此在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后,它必然走向被扬弃的结局。“新实践美学”也有同样的弊病,因此也将与它共命运。审美确实确证了人,但这种确证不是在劳动或现实水平上,而是在超越现实的水平上。它证明人不仅是有限性的现实存在物,更是无限性的自由的存在物;因此美感也超出了有限性的现实感受,而成为自由的意识。对此,不仅有逻辑的证明,而且有审美体验的明证。审美体验中给予的不是劳动或现实经验的重复,而是现实中没有的、超越现实经验的自由本身及其体验。
后实践美学与新老实践美学的争论,在现代背景下实质上是一个人如何才能获得精神自由的问题。新老实践美学依然按照古典时代的人生理想,认为实践可以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从而就可以获得自由。后实践美学则从现代人生体验出发,认为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并不意味着获得自由,因为自由是精神领域的问题,它只有超越现实领域才有可能;相反,它更突出了人的精神困扰,为什么活的问题更尖锐地提出来。于是,在社会实践终止的地方,审美就开始发挥作用。为什么活即生存意义问题不是一个现实问题,它不能在现实水平(即科学或意识形态)上得到解答,而只能诉诸超越性的体验和思考。审美体验本身就是自由的体验,也是对生存意义的领悟,它以其超越性引导人走向自由之境。